一、采购单位:江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JGSCG(2021)-37
三、采购项目:江南水厂、江北水厂航道航标代设代管项目
四、采购预算金额:99500元
五、拟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说明:
1.长江上游江安水道长宁河口水域取水设施(上游航道里程975km——977km)设置的专设航标举行代设代管。
2.设置、维护专设航标2座,展现甲方江南水厂、江北水厂取水设施位置,指导过往船舶清静通过取水设施所在水域。
3.乙方认真凭证取水设施水域航道及水位转变情形,实时调解、维护管理取水设施的专设航标,包管专设航标功效施展正常。
4.专设航标设置切合《内河助航标记》GB5863-93及《内河助航标记主要形状尺寸》GB5864-93的有关划定。
5.专设航标的维护管理应切合《内河航道维护手艺规范》JTJ287-2005的相关要求。
六、约请采购供应商:长江宜宾航道局
七、接纳简单泉源采购方法的缘故原由及相关说明:
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第三十四条: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修建物,建设单位应当凭证国家有关划定和手艺要求设置航标等设施,并肩负响应用度。桥区水上航标由认真航道管理的部分、海事管理机构认真管理维护。长江宜宾航道局为宜宾市规模内唯一具备本项目航道航标代设代管条件的单位,团结属地管理原则,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验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换的专利、专有手艺,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划定,本项目切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制订长江宜宾航道局为简单泉源采购工具。
八、本公示限期(不得少于3个事情日)自2021 年5月28日至6月1日止。
九、采购人:江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1-2622547  
邮  箱:412944359@qq.com
                           
江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